99、河流神子vs古代暴君1_在漫画里风靡万千的我[快穿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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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9、河流神子vs古代暴君1

  又是一个凉风习习的夜晚。

  “你该睡了。”戚响支着下巴,故意翻了个身,想要吸引床上男人的注意。

  “嗯嗯嗯好的,你等我半个小时吧,我看完就睡。”倪筝敷衍地应了两声,继续翻着手中的宣传图册,他在决定自己蜜月旅行究竟要去哪里,旅游宣传图册上的照片都很精美,充斥着历史的瑰丽感,每一个地方都很好,他选择困难症要犯了。

  但再怎么纠结,倪筝心中也早有想法。

  他心满意足地合上宣传册,放在枕头边,酣然地入睡。戚响早睡了,一张俊俏挺拔的脸正对着他,手臂抱着他不放。

  是夜,倪筝听到了吵吵闹闹的声音,他睁开眼睛,发现自己正戴着一顶宽檐帽子,带着墨镜披着防晒衫混在一个队伍里,队伍中有男有女有老有少,全都是黑发黑眼黄皮肤的游客模样。

  最前方的似乎是一名导游,他正挥舞着一个红旗子:“大家紧跟着我千万别掉队,途中注意防晒,如果感到口渴,大家不要喝太多水,野外上厕所不容易。如果有机会,我们可以向小贩租借骆驼,租借费很便宜的,就可以去沙漠绕一圈,欣赏那里的自然地质景观。”

  “那里的小哥,你不要掉队。”走在队尾的倪筝心想不是说好的蜜月旅行吗,为什么他独自来这里旅游,戚响却不在,他还迷糊着呢,就被热情的导游提醒了一声,只好稀里糊涂就跟上了这支队伍。

  在小贩的帮助下,他挑中了一只温顺的骆驼。

  让倪筝感到神奇的是,这只骆驼微微欠身的姿势,似乎在向他行礼致敬,那双敦厚的眼眸倒映澄澈的天空大地,注视着他,似乎蕴含千言万语。

  一行人走着走着,一片尘沙之间的废墟出现在视野内,它的背后是广阔无垠的沙漠。

  导游还在介绍:“各位游客们,你们看到前面那座开阔的山峰和风化雕像群了吗,那里壮观的古迹属于曾经的沙曼美尔帝国,两千年前的文明古国,虽然这些废墟遗址现在满目疮痍,但它曾创造过旷古悠久、厚重绚烂的历史,当年何其强盛辉煌,学者们穷极一生都在研究他们失落的秘密……”

  一个女游客

  大声道:“我知道,我看过纪录片,据说是古沙曼美尔帝国的君王曾爱上河流之神,可是人神结合是不对的,于是沙曼尔一世就受到了诅咒,婚礼过后河流神子不知所踪,他终其一生征战南北开疆扩土,吞并版图,统一这片沙漠却寻不到神子的影子,于是在四十那年郁郁而终,死后没有后裔,于是惊人的王权旁落,才导致这个古国消失在历史文明中……”

  导游笑了笑:“是的,那是现今考古界的主流观点之一,喜欢痴情君王和爱情故事的人一向很支持这个论点。关于这个论点,还有一点可以佐证,你们仔细听这里风的声音,断壁残垣之间,是不是有呼啸的风声和沙尘卷动的声音。再仔细听,这呼啸的风声中,是不是好似能听到战马的嘶鸣声,还有男人深情的呼唤?”

  “真的诶,我听到了!”

  “这是什么语言,难道是两千年前的古语吗,我怎么听不懂?”

  导游:“据说这是历史的回声,是沙曼尔一世在呼唤自己失踪的爱人回归,当然这只是野史,更多人证明这不过是特殊的自然界现象。”

  牵着骆驼,其他游客都在惊叹拍照。因为离得太远,风声太大,倪筝听不到他们在说什么,但他也正准备掏出手机,拍几张石碑神庙的照片,留作纪念。

  可突然之间,他听到有人在喊他的名字,一声又一声,沙哑低沉,仿佛近在耳畔。

  倪筝懵逼地放下了照相机抬头环顾,所有人都在拍照,并没有人看他,也没有喊他的名字,也许是他听错了。

  可接下来,一片寂静中那个声音很快又响起,就像是热风裹挟着呼唤,在整个天地间回荡,又仿佛来自遥远的时空深处——看来确实是有人在叫他,可这是谁?

  倪筝迷茫地走了几步,这时,一股沙尘从脚底散开,导游喊了一声“是小沙尘,大家注意安全,站在原地围拢在一起,这种小沙尘很快就会过去!”

  没有人发现,沙尘过后,一名游客失去了踪影。

  —

  倪筝过得很惨,他穿越时空来到这里已经好几天,幸运得到好心人收留,他们给了倪筝可供蔽体的衣物,倪筝是在河边被捡到的,他本来的衣服被沙尘绞成碎片。他

  们还给倪筝一些吃的,譬如硬邦邦的面包和粘稠的麦片粥。因为倪筝先前的衣服,估计他们把倪筝当成奴隶了,还是贵族人家的逃奴那种。

  谁知道他来自两千年后呢,倪筝心里苦,还好漫画穿出经验了才没崩溃,语言不通这种事好在没发生。

  等倪筝洗去身上的河沙,换了身麻布衣服,他们还惊叹倪筝的肤色。

  与生活在沙漠地区的他们截然不同,他们是黝黑的古铜色或者健康的小麦色,但倪筝的皮肤却白得发光,娇嫩乳白得如同贵族餐桌上的牛奶,再加上那张清美无助的脸,他们情不自禁又动摇了自己的想法。

  可左右人都收留了,这个男人长得那般漂亮,看上去也是完全不会干活的样子,他们根本不忍心将人赶出去。

  这一家有哥哥妹妹和年迈的母亲,可惜身份是奴隶,所以日子并不富裕,每日都要去修建陵墓的城墙,每个奴隶都有份额。

  他们今日又得去,倪筝自告奋勇:“我也去,我帮你们。”他有手有脚,被人收留后,怎么好意思白吃白喝,连老妇人每天还接一些活儿。

  与他对视上,感受到他的真诚,蒂蒂也就是这个家的妹妹,悄然红了半张脸,“阿筝你身体还没好,不急着这一两天。”

  哥哥阿侬看出了妹妹的想法,但他也赞同倪筝不要去,没别的,倪筝的肤色跟当地人截然不同,过于引人注目,再加上那张过于俊俏的脸蛋,他担心会被哪个路过的贵族看上抓回家当性.奴。

  可是这个人似乎不明白会发生什么,怎么会有这么天真的人呢,他对这个国度的文化并不了解,他也完全不知道,只要跟奴隶混在一起,他的身上等同于被打上了“奴隶”的标签,而奴隶的下场一般是互相通婚,或者成为贵族和平民家的私奴。

  阿侬他想把自己的妹妹许配给倪筝,这样他们家收留倪筝完全说得过去,哪怕倪筝一辈子不干活,吃他们的喝他们的也没事。

  这本地文化什么的,倪筝当然不知道了!他是来旅游的,莫名其妙就穿了。

  他很快就为自己的无知付出了苦头,奴隶是赤脚不穿鞋的,鞋子这种东西只有商人或者贵族平民才能穿得起,他才踏出门,走了

  几步,就被路上的石子扎破了脚。

  他吃痛地抽了口气。

  阿侬抬起他的脚,发现这人脚底板竟然流血了,他心头一凛:连这脚都这么白皙,轻轻一刮就流血,常年赤脚走路的奴隶平民不可能拥有这样娇嫩没有茧子的脚,再加上他明显吃不惯他们家里粗糙的食物,种种迹象表明,眼前这人肯定出身富贵,说倪筝是哪国流落民间的王子,阿侬他都相信。

  他不知道,倪筝心里苦,一个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现代柔弱废柴,穿越这种河流文明古国真的太惨了,哪怕是穿漫画,好歹也让他享享福好吗?

  “阿筝你还去吗?”阿侬问,他撕了自己身上的布,小心翼翼地把这双脚裹上。

  “去、去吧。”倪筝很没底气道,阿侬家没有鞋子,倪筝不可能一辈子不出门,今天不出门,他改天也是要出门的。

  见他坚持,阿侬只好带他去工地,不出他所料,倪筝虽然蹒跚着走路,但他精致美貌和那过于白净的肤色吸引了工地上无数奴隶的注意力,连甩着鞭子的奴隶主都惊呆了,走了过来。

  “阿侬这是谁?”他冷冷质问道。

  阿侬胆战心惊,连忙跪下来回话,“大人,这是我们家收留的一个客人,他的名字叫阿筝,是我们在河边捡到的,我们不知他的来历,但他一定不是坏人,他只是想帮我做事。”倪筝不可能是别国奸细,因为他对沙曼美尔国尚且一问三不知,更别说周边的那些国家了,而且沙漠无垠本就是一个天然的屏障,除非有经验的商队能够千里迢迢赶来,或者是坐船,不然普通人就算插翅,终身也难以横渡。

  奴隶主也知道是怎么一回事,就算是祖辈往上数,阿侬家也不可能有这么漂亮的远方表亲,收留人才可信,他也非胡搅蛮缠,只是想盘问倪筝的来历罢了。如果倪筝来历安全,那换一个人收留也并非不可。

  倪筝还没有察觉。

  他在搬砖,是的,一块重达十公斤的石砖,这还是奴隶主怜惜他,特地分配给他较轻的东西,对倪筝来说,这已经很重了。

  奴隶主也没有想到,倪筝竟如此娇弱,赤脚走出家门,脚流血了;搬一块石板,手流血了。看到那双白嫩的手掺杂着

  砂砾,血流不止,脸也被扬起的粉尘扑了一脸,连连咳嗽了几声后,开始掉眼泪。

  奴隶主呼吸一窒:“真是一个没用的奴隶。”却舍不得抬起鞭子,如果换一个人,鞭子早就甩下去了。

  他们的动静吸引到了一群手持兵器的军队,为首的军官冷冷地大声呵斥:“怎么回事,不知道王来巡视陵墓工程吗?”

  听到王的称谓,在场的人立即跪了下来,连连磕头道歉,倪筝也愣住了,连忙丢下石板,慢吞吞地跪下来。他听阿侬和蒂蒂说过,沙曼美尔国是沙漠中最富饶的国度,它人口众多、气候温暖,还有一条长长的尼雅运河横贯南北,带来充沛的水源,孕育了无数的生命。

  而他们英明的王,沙曼尔一世,今年十九岁,去年才继承了王位,拥有傲人的雄心。在场人之所以胆战心惊,不止因为王的地位崇高,还因为这个青年王者性格素来骄横残暴,喜好掠夺,亲自巡视陵墓的修建进度又是重中之重的大事,一旦谁惹他不悦,当场赐死几名奴隶也是常有的事。

  可谁让王就是王,象征着至高无上的权力,没有人能够忤逆,谁也不愿意送死。

  倪筝看了一眼最前头的王者身影,他身材高大,拥有漆黑的头发,穿着白色的亚麻单衣,腰中宝带似黄金所制,他面容冷峻,浑身气势充满威慑,看上去英姿勃发。

  因为逆着光,倪筝看不太清楚,但看着是一名威严的王者。

  塞尼缇,沙曼美尔的王,他微眯着眼,锐利如剑的目光扫视了一群跪地求饶的奴隶,嘴角的笑容似有嘲讽,然后精准地落在慢半拍低头的倪筝脸上。虽然只有一瞬,他却已经将那张脸尽收眼底。

  他脸色微微一变,脚步当即一顿,走了过去。

  随着脚步声越来越近,倪筝意识到自己面前站了一个影子,还没来及愣神,他的下巴就被抬起,听到了一句低语,“这是谁?”

  从塞尼缇的角度,可以将这个男人的相貌体态尽收眼底,此人身上虽然有污渍和灰尘,但脸蛋却很昳丽,从脖颈、手臂到那双脚,在阳光下都白得耀眼,非常漂亮的一个男人,漂亮到让他恍惚,连这触摸的感觉都非比寻常。

  这让年轻的王者深

  深好奇起来。

  没等倪筝看清楚他的脸,他就将人一把从地上拉起来,紧扣入怀里。起身太猛,倪筝的鼻梁撞到了他的肩膀,眼泪都差点飙出来,他慢了半拍,才开始挣扎。

  “启禀王,这是新来的奴隶阿筝。”奴隶主毕恭毕敬地说道,还尝试发了一下阿侬口里奇怪的音节,连续说了几遍,一遍比一遍怪,塞尼缇都不知道哪个才是正确的。

  阿侬发现阿筝被王禁锢住了,心底有些慌,却完全不敢站出来回话。

  “居然是一个奴隶?”他蹙紧了眉头,似乎对倪筝的出身不敢置信,语气有些不满,却又舍不得放弃,因为他此时拥抱着这个奴隶,感觉非常不一般:此人柔韧纤细,腰尤其软,气息如同纯净冷冽的泉水,他根本不想放开……

  既然不想放开,他也随从本心,简单粗暴地做了决定,将身上的披风扯下,把倪筝从头到脚包了起来,抱上了马,高抬着下巴,向在场人命令道:“回宫。”

  “王,此人不过是一个来路不明的奴隶,血统过于卑贱,也许会给王带来麻烦。”

  “你在忤逆我?”年轻的王盯着发声的随从,那双绿得深邃的眼睛锋芒穿透而来,像酝酿着一场深不见底的风暴,令人不敢直视,随从连忙跪地。

  再无人质疑,战马长长发出一声嘶鸣后,王干脆利落道:“带他回去,令人洗干净,这个夜晚他属于我!”说完,王抽动马的缰绳,大步流星往宫殿奔跑,似乎很迫不及待,可怜倪筝被披风包住,又被马颠得七荤八素。

  ——王看上了一个奴隶,当夜就要侍寝的消息立即传遍了整个王宫。,,网址m..net,...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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